2015年的廣州市積分入戶即將開始,根據《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第四條,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本市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對此,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現提供如何辦理合法住所(房地產)登記情況、就業登記查詢證明的辦理方法。
一、合法住所(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①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擁有房屋的,提供市國土和房管部門簽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或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②政府、用人單位或學校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證明、租賃證明(含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擁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市國土和房管部門簽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或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借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④申請人租賃住房的,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租賃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經辦機構: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各檔案對外利用窗口
聯系方式:登錄http://.laho.gov查詢
二、就業登記證明
1.《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廣東省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
經辦機構:廣東省就業服務管理局
地址:越秀區惠福東路546號廣東就業服務大廈4樓
電話:83364017
2.《廣州市就業登記表》。
經辦機構: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及各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聯系方式:登錄http://.hrssgz.gov查詢
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