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在昨日北京市人大召開的老年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組全體會議上,市老齡委公布了《落實〈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任務分解表》,其中明確,市規劃委等相關部門要在年內出臺《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置達標建設辦法》。業內表示,這將明顯倒逼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相對滯緩的建設過程提速。
新建小區必須要配備養老服務設施已經成為所有開發商必須具備的“常識”。《條例》中甚至進一步明確新建居住區的養老設施,應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避免開發商推脫或拖延應承擔的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責任。
亞太城市研究會房地產分會會長陳寶存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眾多老舊小區都位于城市中心區,要通過購置、租賃等方式解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就得在周邊找已建成的房屋,但這些小區周邊的房屋價格幾乎都非常高,這無疑會給財政帶來不小的壓力,而且也并非長久之計。 陳寶存表示,他通過與部分業內專家討論后發現,老舊小區中,物業辦公設施很有可能為養老服務設施提供場地。“物業用地是全體業主所有的,在老舊小區中基本都存有一定規模,而且大多運用效率并不高,除了幾個供物業辦公的辦公室外,不少面積都在低效運營甚至閑置著,將這部分面積重新整理、規劃成養老服務設施,是相對難度較小的方法。”陳寶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