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7月5日電 (記者 許婧)上海官方5日發布《關于深化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推出一批海外人才引進政策,未來將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地引進申城急需緊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不可否認的是,上海目前的海外人才引進,存在永居證申辦門檻高、流程長,來滬外國留學生畢業后無法直接在滬就業等問題。
此番發布的人才新政,在海外人才引進政策方面有了很大突破,如放寬外籍高層次人才永久居留證受理條件,拓展申請渠道,簡化辦理程序。
《實施意見》規定,對市場化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證,建立由市場主導、門檻透明簡潔的申請渠道,具體措施為取消就業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限制,放寬居住時限要求,在滬外籍人員只要已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2015年定為工資性年收入達到人民幣6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2萬元以上),經工作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對經上海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簽發5年有效期的工作類居留許可(加注“人才”),并不受目前60周歲年齡限制,工作滿3年后,經就業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此前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外國留學生在中國就業需具有兩年工作經驗,在滬外國留學生畢業后無法直接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和居留許可。
當天發布的《實施意見》明確,上海探索外國留學生畢業后直接在上海創新創業,規定在上海地區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到上海自貿試驗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就業的外國留學生,經上海自貿試驗區、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出具證明,可直接申請辦理外國人就業手續和工作類居留許可。
在中國國內高校畢業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國留學生在上海創業,可申請有效期2年以內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
同時,上海還將逐步探索非上海地區高校畢業的外國留學生在上海就業。
此外,上海還將充分發揮戶籍政策在國內人才引進集聚中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包括完善居住證積分政策、完善居住證轉辦戶籍政策、優化人才戶籍直接引進政策。
官方希望此次人才政策“組合拳”能創新更有競爭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和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綜合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