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鏈接
成都商報訊(記者 王圣 實習生 鐘茜妮)記者昨日還從會上獲悉,我市擬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創新創業載體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下簡稱“措施”),目前正在征求意見階段。
《措施》提出,引導和支持區(市)縣、高校院所、知名孵化機構等多元主體,利用閑置廠房、樓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擴)建為創新創業載體,對其為提升孵化能力實施場地改造及公共技術設備設施購置等的費用,經核定,給予20%最高500萬元的經費補貼。對新建創新創業載體,經核定,按20元/平方米給予最高300萬元經費補貼。新認定的創業苗圃、創新性孵化器、專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創業孵化示范性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也可獲得最高100萬元經費補貼。開展創業培訓、創業大賽、科普教育等活動的創新創業載體,經評價為優秀的,可獲最高100萬元專業服務補貼。
除了在起步階段的支持,資金補助將貫穿整個全鏈條孵化過程。“科技創新券”計劃,對創新創業載體在孵企業購買研究開發、知識產權、科技咨詢、咨詢設計、法律及財務等中介服務,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據悉,這一標準,相較于此前5萬元/年的標準,資助金額實現了翻倍。
《措施》還提出實施“創業天府”人才住房保障計劃。對入駐市級以上創新創業載體,且企業注冊地在成都中心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員工,采取鎖定對象、單獨保障、優先配租的方式,給予3年(同一員工最高不超過6年)的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或者按照20元/平方米,人均租賃面積最高20平方米發放住房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