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8月3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了附近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損,給周邊群眾生活帶來了困難。《天津日報》官方微博昨天發布消息稱,濱海新區房管局對受損住宅下發了《處置說明》,規定在收購受損嚴重房屋時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定價。
具體處置方式分為收購、修復賠償和已售未交付住宅處置三種。收購方式主要指居民自愿出售受損住宅的,根據事故前市場評估價或居民購房合同價,按就高原則定價;修復賠償方式則是由政府部門組織對受損住宅門窗及公共部位進行免費修復,再由相關代償部門給予一定比例賠償;第三種主要是針對已經售出但又未交付的住宅,這一類受損房屋既可以繼續執行合同,也可以退房,不管是繼續執行合同還是退房,業主都能得到一定比例的過渡安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