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但為啥提取公積金償還商貸,卻要求提交個人征信記錄?近日,有多位市民向本報反映,在提取公積金時,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個人征信記錄,感到不理解。
武漢市民馬女士3年前申請了組合貸款,分別有公積金55萬+商業貸款45萬。截止到目前,她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10多萬,再加上丈夫的余額,如果一次性提取,可以把商貸全部結清。因為每個月繳存的公積金基本上可以償還公積金貸款月供,馬女士準備提取公積金沖抵商貸。
但在辦理業務時,武漢公積金中心要求馬女士提供個人征信記錄,這讓她有點不解?!罢餍庞涗洃摼褪俏屹J款、信用卡的記錄,主要是證明我信用狀況的材料?!瘪R女士納悶的是,公積金明明是職工個人的財產,為什么提取時要看信用記錄?
記者查詢公積金相關政策發現,從今年起,武漢執行的最新“公積金提取辦理指南”,的確要求職工公積金提取時,提交個人信用報告。“提交個人征信報告,并不是要審核職工的信用情況,更不是用信用狀況決定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武漢公積金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提交報告的目的是查詢商業貸款的情況。
據介紹,每年武漢公積金提取的金額在160億元左右,其中有一半左右是用來沖抵貸款。目前,一些使用組合貸款的客戶,由于考慮商業貸款的利率更高,所以大多提取公積金是用來沖抵商業貸款,而非公積金貸款。也就是說,職工商業貸款,還有多少未還清的余額,公積金中心需要職工提交個人征信記錄來查詢,并以此作為確定公積金提取額度的條件。但如果職工是提取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則中心可以通過內部系統查詢未還清余額,不需要提供征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