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廣州由政府建設的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戶籍人口開放。14日,14屆第180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來穗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中明確,將按廣州公租房年度供應總量的10%比例,面向來穗人員供應。
需滿足多項條件
來穗人員要租住政府建設的保障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實施細則》要求,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一是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但針對上述兩類人群,還有多項細化要求,如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需同時符合7項條件,其中包括,申請人在廣州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并在廣州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5年以上,且申請時上述證件仍在有效期內;申請人參加廣州社會保險連續繳費(含補繳)滿2年或5年內累計繳費滿3年;申請人在申請時已在廣州辦理就業登記,已與廣州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且處于合同有效期內等。
見義勇為參加獻血可獲加分
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要如何申請公租房?
據了解,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申請材料,經過街道初審、公示,再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會來穗、民政部門牽頭,公安、人社、計生等部門配合,并聯審核。
與廣州市戶籍人口僅按申請時間先后、不進行打分輪候公租房不同,來穗人員公租房房源在分配時,將采取積分和搖珠相結合的方式配租,即申請人按積分高低排列配租順序,分數相同的,按照申請人在穗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長短進行二次排名確定次序;經二次排名仍無法確定先后順序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配租的先后順序。
住房保障辦副主任張強介紹,10%左右的比例,可視需求和具體項目進行調整。年初,廣州已經推出了9000多套公租房,今年底還會再推出約6000套,這意味著,今年底廣州預計拿出600套提供給來穗務工人員申請。
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有效期限一般為3年,談及公租房租金時,張強介紹,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按同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70%計租,相當于戶籍住房保障對象租金繳交水平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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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承租
一是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需同時符合7項條件,即來穗年限、社保繳費年限、就業登記年限、住房、收入和資產限額以及是否符合計生規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違法記錄等。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須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廣州社會保險在繳證明、已在廣州辦理就業登記,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廣州無自有產權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房,且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沒有購買、出售、贈予、受贈、繼承房產或對夫妻共有房產進行離婚析產;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犯罪記錄及公安機關做出的處以行政拘留、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等的治安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