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南京市江寧街道的居民陶先生向揚子晚報記者反映:2008年時有關部門對農村房產進行登記換證,工作人員誤將他的房產登記在父親的名下,陶先生十幾年前花錢蓋的兩層住宅突然變成他父親的了,這讓他擔心:哪天父親百年之后,自己的房產會不會“說不清”。 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哥哥發現弟弟房產登記人是父親
陶先生告訴記者,他兄弟兩個,他是老二,還有一個哥哥,目前父母都健在,父親今年83了,母親還患有疾病,生活起居都要人照顧。由于他是小兒子,父母一直都是跟他居住在一起,哥哥一家獨立居住,兩家相距一百多米遠。去年,老大想把父親的戶口遷過去,不曾想在看房產證時,發現了問題,就趕緊告訴了他。
兄弟兩人關系不錯,哥哥也替弟弟著急:房子是你蓋的,現在寫父親名字。兄弟關系不錯,但不敢打包票他們的兒子輩也能保持這種和睦關系。萬一到時候小孩要爭這個房產,就不好了。在哥哥的提醒下,陶先生才發現, 原本屬于自己的二層住宅的產權被登記在父親陶老漢的名下了,據陶先生說,他結婚后自己蓋的房子緊挨著父親的三間平房,而且在一個院子里。他們夫妻上班早出晚歸,白天經常不在家,2008年有關部門對農村宅基地上的房產進行登記確權時,他們也不知道,只知道有人上門進行丈量、畫圖等工作。估計是負責登記的工作人員不小心搞錯了。
跑了多個部門都沒解決
陶先生說,本來房產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他也沒多想,但最近在媒體上看到一些類似的糾紛,再加上自家附近谷里街道一些臨近的村正在拆遷,這種擔心才強烈起來。既然大哥也沒意見,愿意作證,陶先生就找到社區,想把房產證上的名字變更過來,可社區的工作人員說,他們變更不了,只能開一個證明給他,要變更還得找上級有關部門,陶先生前后多次跑社區和街道,可一直沒有結果。街道也沒有可以改房產證這些東西的部門。
在陶先生向記者出示的這份由當地社區蓋章的證明上,記者看見房產變更證明上面有陶先生父母、哥嫂、侄子等人的簽字手印。采訪中,記者也見到了陶先生今年83歲的老父親陶老漢,老人雖然耳朵有點背,可思維清晰。他表示房子確是小兒子所有。記者找到了陶先生侄子了解情況,侄子告訴記者,叔叔的擔心是多余的,家庭和睦最重要,不會要不屬于自己的東西。
有3個解決方案可以一試
但陶先生表示如果能夠在法律文書上變更過來,自己才能吃“定心丸”。記者找到了社區,社區主任告訴記者,之所以登記有誤,還是個別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其實陶先生的擔心不是多余的,在基層社區不少兄弟姊妹為房產日后打起官司,對簿公堂。因為在法律上來說,侄子對爺爺的房產是有繼承權的。
有句俗語叫“親兄弟,明算賬”,陶先生的遭遇到底該如何解決呢?記者采訪法律界人士了解到,目前來看此事還很復雜。有三個辦法,但具體操作起來都有一定的難度。一可以申請更正登記,《房屋登記辦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更正登記”;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認為登記機構未盡審查義務,違反登記程序致使不動產登記記載的權利人與真實權利人不一致的,應提起行政訴訟。走相應的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及時更正錯誤登記;三可以走遺產繼承,像陶先生這樣,前面兩條都無法走通的話,還可以讓父母共同寫個遺產繼承證明,寫明讓他獨自繼承,但一定要進行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