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國已下發通知,部署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監管,提出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
根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審改辦聯合下發的通知,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市場化改革。行政審批部門能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價格。
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實行以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定價為輔的價格監管方式。對于絕大多數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一律通過市場調節價格,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通知提出,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通知明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后評估制度,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