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某昨日受審。廣州日報記者石忠情 通訊員鐘小欣 攝
事發大嶺山某小區 該案昨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廣州日報訊 (記者龍成柳 通訊員黃彩華、鐘小欣)某小區物業主管喻某因欠下巨額賭債,竟利用工作之便,偽造了開發商的停車位有償使用協議書以及公章,虛賣小區的停車位,詐騙10名業主超過100萬元。直到兩名車主為一個車位發生紛爭,喻某的罪行才暴露。昨日,該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喻某當庭認罪。該案將擇日宣判。
利用車位買賣漏洞撈錢
去年,位于大嶺山的住宅區金地格林上院的開發商委托物業公司銷售小區內的停車位,時年37歲的湖南男子喻某是物業管理中心的客服主管,負責這項工作。開發商只是委托物業公司銷售停車位,并無后續核實,而且物業公司也沒有權限查詢開發商到底已出售了多少個車位,還有多少車位可售等信息,小區的車位買賣過程存在漏洞。
喻某發現這個漏洞后,在拿車位銷售合同到開發商處蓋章時,就多蓋了幾份空白的合同,還上網找人做了一個開發商的假公章,用于制作假的車位銷售合同。
喻某事后供述稱,在物業公司,他之上還有個經理,但平時是由他負責公司的具體工作。按正常程序,賣停車位的錢要到物業公司用POS機刷卡繳納,但也曾經出現過業主轉賬到他的個人賬戶,再由他將錢轉賬到公司賬戶的情況。因為他一個人可以完成銷售車位的所有手續,沒有引起業主的懷疑,而平時,也無人監督他賣停車位的工作。
去年6月30日,開發商收回POS機,不再公開售賣停車位,剩余車位由物業公司出租管理。
從去年6月到今年6月,喻某先后利用事先準備好的假車位銷售合同,以銷售車位為名騙唐女士等10名業主購買車位14個,共騙得126.5萬元。
兩業主爭車位令罪行敗露
今年6月的一天,兩名業主在停車時為爭一個車位發生了紛爭,一名業主稱這個車位是她向開發商租的,另一名業主唐女士稱這車位她已買了,而且手續都辦妥了。
唐女士隨即到物業公司討說法,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知,她手上的車位銷售合同是假的,上面蓋的公章也是假的。唐女士蒙了,這才發現自己受騙了。
7月20日,喻某在塘廈鎮被物業公司的員工發現并報警,隨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當事人說
經鑒定,喻某賣出的14個車位中有5個車位是合法的,上面蓋的公章是真的。喻某稱,這是他偷蓋公司的真實公章。
喻某落網后供稱,他此前賭博輸了很多錢,還欠下高利貸,才想到用這種方式搞錢,已還了100多萬元賭債,現在還欠2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