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劉雪玉)北京市住建委昨天發布通知明確,今后商品房預售項目網上簽約面積不足該預售許可證許可面積的二分之一時,開發企業可自行支取專用賬戶內的資金用于工程建設。
預售資金監管,是商品房的購房款都要存入銀行的專用賬戶,其中一部分為重點監管額度。開發商不得隨意提取,只可按工程進度的各個節點,按比例提取工程建設款,作用是防止樓盤“爛尾”。此次通知明確,從開盤預售開始,直到房子賣到一半時,開發商都可自由支取監管資金。
《通知》還要求,各區住建部門要加強監督,發現預售項目有發生質量事故、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風險、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工程建設等情形的,可暫停開發企業專用賬戶的資金支取。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預售資金監管政策松綁,對房企資金鏈安全有幫助,也增加了企業的資金靈活度,屬于調控放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