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 李宇嘉
“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旨在改變“重售輕租”的住房供應現狀,降低人居和城鎮化成本,滿足農民工和大學畢業生等新就業人群現實的住房需求。近期,住房租賃備受政策關照。5月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了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頂層框架。隨后的5月6日,住建部發布了6條措施,覆蓋租賃市場的各個環節。
當前,我國城市化開始進入“下半場”,人口向大城市及周邊集聚,大城市房價高漲,嚴控新增土地,樓市進入存量時代,租賃需求邊際增長更快。2014年,通過市場租賃(包括城中村)解決居住的總人口在3億人左右,占城市人口近40%。未來,新移民和大學畢業生將是住房消費主體,租賃將是他們“落腳”城市的第一選擇,甚至是長期選擇,補缺租賃市場的短板刻不容緩。
從國際上來看,發達國家居民租房占比普遍超過50%,大城市租房比例更在60%以上。但根據“六普”數據,2010年北京和上海租房占比不足40%,中小城市更低。
發達國家中,德國以居民偏好租房、租賃市場完善、低租金管制而稱著于世。目前,德國住房自有率僅43%,租賃住房占據了57%的市場份額。近日,德國發布了一項新的法律,從5月1日起,首都柏林的屋主不能擅自將房屋整套短租給游客,違反者將面臨高達10萬歐元的罰款。受此沖擊,風靡全球的網絡短租房平臺Airbnb不得不下架40%、超過2萬套的柏林房源。
表面看,私人公寓短租是個“多贏”的好主意。但由于短租公寓的日租金為長租公寓(日租15-30歐)的3倍左右,加上德國低租金管制全球聞名,在利益的驅使下,柏林居民紛紛將房屋掛在類似Airbnb的平臺上短租,不愿投入到長期租賃市場。這對近60%的人租房、低租金管制、房屋為公共品的德國政府來說是不能接受的。即便犧牲稅收和居民收入,也要控制租金。
用柏林議員Darth的話講,超市收銀員單親媽媽要租房,這要比旅游和房主收入重要100倍。事實上,短租減少了正常租賃市場房源,變相抬高了租金。更何況,近年來,歐債危機爆發后,德國人口向柏林集聚,柏林人口在2015年就增長了5萬,但僅有7299個新的住宅供應。同時,歐央行量化寬松,房價和租金快速上漲。據地產服務公司Jones Lang LaSalle的報告,柏林房屋租金從2005年的5.5歐元/平方米上漲至2014年的近9歐元/平方米,近兩年年租金上漲9%以上。
這已超過了2012年12月德國議會通過的漲租限制,即各州政府控制該州主要地區房租3年內漲幅不超過15%,房主不得將租金提高至平均水平的10%以上。德國干涉私人住宅投入短租,看似簡單粗暴,但反映了德國在維護低租金環境上的一貫作風。“二戰”以來,德國共建設1000多萬套社會住房,可供3000萬人居住,多數為租賃住房,而德國總人口才8100萬。
在德國,不管開發新房或經營租賃,企業要獲得土地、信貸,新落成的房子須在一定期限內,讓渡政府出租,或按接受補貼后的低租金出租。過了期限,才能按市場租金出租。因此,德國租賃房源充足,且以政府公租和地產公司、非營利組織為主的機構租賃,是穩定市場、平抑租金的“壓倉石”。2011年,德國1860萬套租賃房源中,政府公租房占24%,私人機構房源占22%。
德國對租賃權益的保障也很細致。首先,德國對“可居性”嚴格規定,建立了住房安全與健康標準的評估體系,包括面積、生活設施、生理心理需求等多個評定標準;其次,德國法律對房租和成本嚴格限制,如房東不可隨意漲租,漲租須書面陳述,提供已漲租例子;再如中介費、房屋修繕費等由房主承擔等。當“適居性”和權益保障都到位了,租房可享受與買房一樣的安全和穩定。
從德國經驗看,我國發展住房租賃要解決三大“痛點”,即還原租賃的公共品屬性、打造低租金環境和租賃房與產權房供應的同質性。首先,政府公租和機構租賃必須要占到一定份額,目前我國公租占比很低,北京只有2%,企業更無積極性。從公共服務職能出發,政府要增加公租房和對機構租賃的扶持。其次,德國“新規”讓各行各業免受租金上漲沖擊,鑄就了德國制造的優勢。我國實體盈利下滑,人工、物流和鋪租高企是“幫兇”,這些與租金連續5年上漲相關。最后,不僅要降低租金,還要提高“適居性”,制定租賃房屋的評估標準,讓租房和買房住一樣舒適。這就需要改變政府在租賃行業管理上的“缺位”,同時還要凈化中介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