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明確:涉及100戶以上舊城鎮改造項目即可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杜娟)要在城市更新改造項目中引入公咨委協調各方利益,是廣州新一輪城市更新工作中受到關注的焦點之一。19日,《廣州市舊城鎮更新改造項目公眾咨詢委員會設立及運行工作指引》開始公開征詢公眾意見,對舊城鎮改造過程中如何成立公咨委、公咨委主要任務等進行了詳細規定,被認為有利于協調舊城改造中錯綜復雜的各方利益,加快推動舊城改造工作。
公咨委總數的2/3是利益相關方代表
如何才能成立公咨委?《工作指引》中規定了兩類舊城鎮改造項目可以成立公咨委:一是,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舊城鎮更新改造項目;二是,按照全面改造方式進行,改造范圍內涉及被征收人數量達100戶以上(含100戶)的舊城鎮更新改造項目。
據悉,舊城更新改造一般采用“一項目一會”的方式,舊城鎮更新改造公眾咨詢委員會為項目改造方案編制、第二輪民意征詢、拆遷、文物保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事項提供咨詢意見、建議,協調各方利益。但該指引施行前已批復改造方案或者成立公眾咨詢委員會的舊城鎮更新改造項目可不執行本指引。
公咨委成員如何組成?根據《工作指引》,舊城鎮更新改造公眾咨詢委員會一般由專業人士、利益相關方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組成。
公眾咨詢委員會成員一般不少于15人,其中利益相關方代表不少于成員總數2/3。
此外,政府主辦部門發起成立公眾咨詢委員會時,應在本地電視、平面媒體和部門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并同時公布收集公眾意見、反饋和公布征詢意見結果的渠道。公眾咨詢委員會委員由政府主辦部門從報名者、被推薦者中遴選。利益相關方代表、專業人士代表可以從報名者中,在現場公證下通過搖珠方式,按照界別分別產生正式委員和等數量帶候補序號的候補委員。
負責收集各方意見
加強居民政府溝通
公咨委又有哪些權利呢?《工作指引》中列明了主要幾項,簡單來說主要是收集各方意見,加強居民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協調等,具體包括:完整地知曉與擬議事項決策所必要的情況;收集并如實地反映各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與政府主辦部門會商、討論與決策事項相關的議題,充分表達意見、提出建議;督促政府主辦部門充分聽取和吸納市民合理意見和建議;發揮在政府部門與居民之間的橋梁溝通作用,就政府的政策法規向居民做好解釋說服工作。
據悉,舊城鎮更新改造公眾咨詢委員會由負責舊城鎮更新改造具體實施的政府主辦部門(市或區城市更新部門)或者政府授權的其他政府主辦部門發起,于舊城鎮更新改造項目第一輪居民意見征詢通過后,開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時成立,至項目實施完成時終止。
如何提建議
公眾可于2016年6月1日前,向市城市更新局反饋意見和建議:
一、在廣州市城市更新局(http://.gzuro.gov/)網站上的“調查征集”欄目提交;
二、電子郵箱:66782612@qq;
三、傳真:83881484,標注“建設監督處收”;
四、郵寄至中山四路芳草街26號三樓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建設監督處收(郵政編碼:5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