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部分業主拉出橫幅要求罷免業委會。
6月4日上午,南京中央門附近的一家高檔樓盤,繼4月24日業委會要動用360萬維修基金修監控一事被業主喊停后,再次發生沖突。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宋南飛 文/攝
業主很生氣:
拒絕與業主對話的業委會,憑啥代表我們?
4日上午,揚子晚報記者來到天正湖濱小區,門口已經聚集了20多戶業主并拉起了橫幅。一名中年業主拿著小喇叭在喊話:業委會長期拒絕與業主對話,擅自代業主作決定簽協議,這種不作為、亂作為的業委會,我們要求罷免他們!
喊話驚動了其他業主,20分鐘內,共有100多名業主紛紛從家里出來。“4月份我們得知業委會要動用高額維修基金,現在又違背大家意愿與天正物業簽訂3年合同。”一名業主告訴記者,她住在這里8年,一直不知道業委會成員的構成。“他們住哪一幢,叫什么,為業主做了哪些事,一概不知。”
4月份,當一些業主質疑業委會要動用維修基金時,她才加入業主建的QQ群,里面有一個業委會成員。一個多月間,群里多是質疑維修基金如何使用的聲音,可這位業委會成員一直“潛水”。到6月1日小區櫥窗里公示了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3年服務合同,業主反對的聲音達到高潮。此時,她發現這個“潛水”的業委會成員立即退了群。
“業主們一直在尋求與他們對話,可是沒有機會。”這名業主說。
業委會很強硬:
他們不能代表廣大業主,合同該簽就簽!
記者隨后聯系上該小區現任業委會主任孫明生。
“幾十戶業主反對就管用嗎?他們拉橫幅前,也沒有通知我們到場。”孫明生也有一肚子意見。
他說,以前雙方一直沒有矛盾,但今春關于動用維修基金的動議公示以后,一部分業主不愿意了,后來發展到越來越多的業主提出反對(詳見本報4月28日A7版報道)。后來,相關部門出面,“目前打到施工方賬戶上的114萬暫時凍結,但不排除我們會繼續使用,否則對不起前期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業主。”
對于記者提到業主抗議的事,孫明生說:“他們并不能代表廣大業主。”
對于拒絕與業主對話等質疑,孫明生表示,自己從來不上QQ群,“物管條例對這個也沒規定吧?”
他說,5月10日雙方舉行了對話。對于業主提出的“業委會違背了‘對話紀要’中暫緩與物業公司簽約、不得已簽約只簽訂半年這兩條協議”,孫明生說:“我當時只是代表個人身份,更何況與物業簽訂合同,我們不需要聽所有業主的意見,該簽的合同一定要簽!”
針對業主質疑的不開業主大會,孫明生回應,“業主大會可以是大會,也可以是短信或簽字的形式。”
律師觀點:
業委會沒弄清自己的職責
“業委會的職責是什么?是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他們沒有決策權,只有代替業主的執行權。”南京一位律師表示,動用維修基金、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這些事,都要進行公示。《物權法》明確規定,提出動議后需要在30天內召開臨時業主大會,大會通知需要提前15天送達業主,明確說明開會的方式。“小區只要有20%的業主,甚至十幾戶業主要求召開大會,業委會也必須滿足。”律師說,該小區的業委會之所以頻頻被業主質疑,可能沒有真正搞清自己的職責。
“像這樣已經被業主拉橫幅抗議的業委會,應該自己辭職。”這位律師說。
政府聲音:
兩成以上業主同意可罷免
中央門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主任徐先生告訴記者,5月26日已經接到該小區部分業主送來的書面申請,要求罷免現任的業委會。記者看到,該份申請中,附上了厚厚一摞業主的簽名,總數近300戶。
“業委會對業主已經關閉了對話的渠道,只能委托政府部門出面。”徐主任說。針對業主代表提出的罷免訴求,徐主任表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只要超過20%以上業主同意罷免業委會,政府部門將即刻出面約請業委會并監督重新改選的過程。
今天上午,中央門街道已經通知小區業主代表和業委會進行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