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9606-200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的修訂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今年底或明年初將進行審定,最快將于明年下半年開始實施。
在上周五舉行的“空調噪聲測試方法及標稱值研討會”上,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測試技術研究所所長魯建國向與會媒體通報了上述標準的修訂情況。
據了解,現行家電噪聲標準規定了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微波爐、吸油煙機和電風扇6類家電產品的噪聲限值及其測試方法,而新國標新增了廢棄食物處理器、剃須刀、口腔衛生器具、室內加熱器、加濕器、空氣凈化器、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洗碗機、干衣機、電動按摩椅、食品加工器具和毛發護理器具12類產品,并對原有6類產品的噪聲限值和測試方法進行了修訂。新標準實施后,上述家電產品均需要對產品噪聲進行明示,并需要符合標準中對噪聲限值的規定。
據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測試技術研究所副所長許振剛介紹,目前市場上的電器產品對噪聲的明示方式有兩種——聲壓級和聲功率級:聲壓級的大小受測點位置及測量環境的變化影響很大,測量距離每增加一倍,聲壓級就會減少6分貝;聲功率是指聲源單位時間發射出的聲能量,在不同的測量距離條件下得出的聲功率級為一個定值。
“標識聲功率級可以實現不同實驗室間噪聲測量值的重現性及穩定性,在聲學評價方面更為科學。”許振剛說,新標準統一了家用電器聲功率測試方法,對各類產品噪聲限定值指標進行了調整,并且實現了18類家用電器產品噪聲明示值的統一。
在現行家電噪聲國標中,6類產品只有空調采用聲壓級標示噪聲值。許振剛指出,采用聲壓級評價空調噪聲性能的方法存在諸多不足:噪聲聲壓級數值測試數據不客觀、不唯一,對同一臺樣機不同實驗室所得數據可比性較差,這樣也給個別企業留下了鉆標準空子的機會。因空調器的聲壓級數據無法和其他家電產品的噪聲聲功率級進行比較,消費者在選購時容易被誤導。另外,空調器出口時,由于該數值不能被國外承認,也會給國內企業造成困擾。因此,新標準的實施對空調產品影響最大。
魯建國表示,新標準實施后,一些企業的現行測試設備需要升級改造,企業內部的質量控制指標、質量體系修訂、企業標準等技術文件也需要做相應的修訂,但是從長遠看該次修訂對企業是利遠大于弊。
“改變長期以來實行的測試聲壓和以聲壓級標示噪聲值,對于部分家電行業接受起來需要有一個過程,”魯建國進一步指出,但家電產品標識聲功率值是趨勢,實現噪聲明示值及測試方法的統一有利于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