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我大學畢業后從基層部隊調到解放軍軍事法院工作。由于接觸許多立法建制、法律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工作,使我對軍隊可否參照國務院的做法設立一個專門辦理法制工作事務的機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此,我與同事們一起寫了一篇建議中央軍委成立法制工作機構的內參。其中寫道:“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大力加強法制建設,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對軍隊法制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重。為了適應這一形勢,我們認為,軍委成立一個領導全軍法制建設的工作機構,是很有必要的?!痹谶@篇文章中,我們闡釋了軍委成立法制工作機構的意義和作用,同時提出了軍委法制工作機構的主要職能和擔負的任務。文章引起了軍委機關首長的重視。
1987年,黨的十三大召開,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的目標和任務之后,國家法制建設的步伐全面加快,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相繼成立或者恢復法制工作機構,各個領域的立法進度明顯加快,使軍事法制建設不適應的矛盾日漸突出。
為此,我們又重新起草了《建議盡快建立軍隊法制機構》一文,刊登在1987年12月15日的軍報內參上。為了增強建議的可行性,我們還對軍隊法制機構的設立提出分階段、分步驟運作的建議。
讓我們喜出望外的是,這篇文章刊登后,很快受到領導的重視,明確要求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當時解放軍軍事法院的領導受領任務后,立即協調有關部門進行研究論證。1988年1月22日,我們草擬了《關于建立中央軍委法制局的意見》,提交原總政辦公會議討論,而后上報中央軍委。
這一年春節,我正在福建老家探望父母,接到了軍事法院領導的電話。他高興地告訴我,春節過后軍委常務會議要開會研究軍委法制機構成立事宜,希望我盡快趕回北京準備一些材料。軍令如山,我假期未滿便急匆匆返回北京。根據領導的當面指示,我收集、整理了外軍和國家法制工作機構的有關材料,撰寫了《建立我軍法制工作機構及其分工方案(草稿)》,對軍隊法制工作機構設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職責分工等作了比較全面、系統的論證。
1988年6月8日,中央軍委下發了成立中央軍委法制局的6號文件,明確規定了中央軍委法制局的職能定位和擔負的主要任務。6月24日,中央軍委法制局正式啟動新印章,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新印章上的“國徽”標志格外醒目。
1988年8月2日上午,我從解放軍軍事法院來到中央軍委辦公廳所在地報到,參加了軍委法制局首次辦公會議。大家以極大的熱情和信心,投入到新機構的建設和工作開展中。
1988年7月11日,根據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簽署的命令,圖們同志出任中央軍委法制局首任局長,朱陽明為中央軍委法制局副局長。在軍委法制局初創期間,全局同志艱苦創業、努力工作,貫徹邊建、邊干、邊學習的方針,在進行自身建設的同時,參與審查、研究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國防和軍事立法規劃、計劃和立法程序,召開軍事立法工作研討會,培訓法制業務干部,組織全軍法規清理匯編、軍事法學研究等工作,逐步打開了工作局面。
光陰荏苒,歲月如歌。30年來,軍委法制局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在堅決貫徹軍委依法治軍方針、認真履行軍委賦予的職能和任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在軍事法治建設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實充分證明,軍委當年關于組建軍委法制局的決策,順應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趨勢,反映了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完全正確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撫今追昔,心潮起伏。我的軍旅生涯伴隨著軍委法制局的誕生、成長而“一路豪情一路歌”,直至2011年底退休才離開這一朝夕相處、難以割舍的“娘家”。時至今日,我對這段時光總是難以忘懷,對自己能夠參與當年的籌建工作,并與歷屆領導和同志們努力拼搏工作20多年而感到自豪不已。(張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