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打假”與“維權”再次成為輿論焦點。在今年“3·15”晚會上,瘦肉精羊、名表維修陷阱、個人簡歷泄露等被一一曝光,令人大跌眼鏡。由此,不禁讓人聯想起涉軍造假話題。
近年來,冒充軍人以及制造售賣假證件、假證章、假軍服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不僅擾亂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穩定,而且嚴重影響軍隊形象和軍民關系。這種現象緣何屢禁不止?又該如何防范?
線上線下造假繁多,令人瞠目
“‘四有’獎章是高仿的吧?便宜點!”
“不是高仿,是真品,親!”
為調查當前互聯網上涉軍造假售假現狀,記者登錄多個網購平臺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一些商家只是換了“馬甲”,活動比以前更加隱蔽,買賣勛章獎章之風并未銷聲匿跡。
在某網購平臺,記者輸入“四有”兩個字進行搜索,輸入欄里立即跳出多條“售賣證章”等相關字眼。比如,新款“四有”精品獎章(可含證章、盒、證書、獎狀一條龍服務)、衛國戍邊紀念章、“保真正品”70周年國慶閱兵紀念章、抗美援朝70周年紀念章、三等功證書獎章……名目繁多,令人瞠目結舌。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四有”優秀個人獎章是去年年底才開始頒發的,如今號稱“高仿”的實物卻赫然出現在網購平臺,且明碼標價出售。一些店鋪產品雖沒有實物圖,但商家簡介中卻標注類似“四有軍人獎章徽章”等字眼。記者聯系商家得知,高仿的證章售價150元至450元不等。
證章如此,那么假軍服呢?記者在某網購搜索框輸入“07”字眼,隨即出現高仿迷彩服、帽子、秋衣秋褲、內褲、戰靴、防寒面罩等檢索結果,不少賣家打出“只出售正品”的賣點。
線下涉軍造假之風也屢禁不止。據媒體報道,幾年前,時某某通過非法渠道購得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假證件,并購買“WJ19-30055”“WJ19-30056”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的卸貨車上,雇傭他人用該車運送沙石,在鄭石高速公路多家收費站騙免通行費,騙免費用總計達3682110元。
今年年初,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案件。犯罪嫌疑人尹顯堂,自2004年以來,偽造各種軍官證件、部隊公文、印章等,并冒充解放軍高級軍官身份從事各種非法活動。比如,利用虛假軍人身份以介紹各種工程項目為由對多名被害人實施詐騙……
涉軍造假屢禁不止,原因何在
涉軍造假猖獗,其癥結究竟在哪?
軍人保家衛國,讓人崇敬,使人信任,冒用軍人身份行騙“成功率”高。不法分子抓住群眾對軍隊軍人的高度信任心理,利用“軍”字招牌大肆造假行騙。另外,部分群眾對涉軍常識普遍匱乏,缺乏辨別能力,少數群眾防范意識不強,使得不法分子屢屢得逞。記者收集整理近年來發生的假冒軍人案例,發現一個共性:通過購買假軍服、假證件、假證章等偽造軍人身份,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行騙。
用假者違法成本低,心存僥幸。當前,國家和各地都出臺了不少惠軍政策,如景區對軍人實行免票優惠,車站、機場設立綠色通道等,一些人為了能夠享受優先優待,動起了歪腦筋,購買假證件。但目前在對持假證者的定性上,還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只要不是假冒軍人構成詐騙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僅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而將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比較少。以持假軍人證件騙逃景區門票為例,持假證者,若是沒有被發現,就可以省下幾十元甚至上百元的門票,而即便被發現用假,也只是沒收證件了事。所以一些人抱著“即便是被識破,大不了一收了之,能奈我何”的心理,買假用假。
制假成本低,暴利誘惑高。記者了解到,制售一本假軍人證件的成本在5元左右,而售價卻在200元至500元之間;制售假軍服等的純利潤也在100%以上。有當事人告訴記者,入了這行后“發點小廣告,就等著別人打電話,一個月有上萬的收入”。制售涉軍物品的利潤如此之高,也是制售販賣假證者知法犯法、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法分子流動性、反偵查能力較強,增加了違法犯罪的打擊難度。經過軍地持續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但他們反偵查意識、逃避打擊能力日益增強。這類不法分子長期游擊作戰,與辦案人員玩“貓捉老鼠”的游戲,一有風吹草動立即轉移;擁有多個身份、多個手機號碼,極少以真身示人;制作、加工、銷售、郵寄等環節,分布在多個地點,甚至跨省跨區;不同環節的聯系人相互之間通過手機網絡聯系,往往互不認識,相互稱呼多用綽號;對外聯系時,頻繁使用多個手機卡號,遇有“異常情況”隨即關機消失;有的采用甲地制作、乙地銷售、丙地取款的方式,在全國多個省市流竄作案……這種復雜的分工方式以及流動性強的作案方式,使得涉軍造假違法犯罪難以從源頭上根治。
合力施策,讓涉軍造假無處遁形
針對涉軍造假行為的特點和現狀,需從完善立法、加強打擊力度、促進社會共治等方面著手,不斷提高犯罪治理的綜合化、法治化、專業化水平。
深化司法實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和第三百七十五條等已有明確規定,但還需盡快出臺配套的司法解釋,以增強實際可操作性。具體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該罪的量刑情節進行細化,提高涉軍制假售假用假的違法成本,堅決打擊違法行為。
教育動員群眾。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組織群眾是我們黨取得勝利、攻克堡壘、戰勝困難的法寶。目前,很多涉軍造假案件都是經群眾舉報后破獲的。為更好發揮群眾的力量,一方面,軍地應加強相關宣傳教育。通過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公開報道偵破的涉軍造假案件;利用燈箱、展板、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積極宣傳國家和軍隊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軍營開放日、軍事夏令營、地方高校軍訓等國防教育活動開展普法教育,揭露網絡涉軍造假的伎倆,提高群眾辨識能力,使廣大人民群眾和官兵充分認清購買和使用假軍人證件、軍車軍牌及假冒軍人的現實危害,增強識別檢舉的意識和能力,自覺做到“不買假、不用假”,讓涉軍造假完全沒有市場。另一方面,要發揮好重點涉軍網站不良、違法信息舉報入口作用,更便于廣大群眾參與到涉軍打假中來,讓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無處遁形。
加大網絡監管力度。軍地有關部門應不斷加強與網站平臺的溝通協作。某單位一位參加過整治互聯網違規涉軍直播活動的同事舉例介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個超級直播平臺上涉及本地的直播者,在人口大市里至少有10萬人,軍地監管人員數量有限,無法有效發現在直播內容里的涉軍敏感話題,而平臺的巡視員會定期在每個直播間進行巡視,這個群體動員起來,能發揮很大作用。不僅是直播平臺,其他網絡平臺也都有自己的監管員隊伍,監管員一旦發現法律、法規所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如果立即下架處置,同時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那么絕大多數涉軍造假行為在剛露頭時就能被制止。
打防并舉。對于偽造軍人證件、偽造軍品的犯罪活動,首先應從生產設計環節就考慮事后監管執法需要,提高防偽和認證技術水平,切實增強防偽和甄別功能,力爭在入口環節就消除大多數問題隱患,對于這一點,在新式軍牌設計中就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對于偽造武裝部隊服飾等犯罪,可學習借鑒外軍做法,研發區別于軍隊制式服裝的民版產品,面向社會提供涉軍紀念品,以更好滿足大眾對軍事用品的合理需求,從需求端控制涉軍造假的市場規模。(王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