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俄媒15日報道,日前烏克蘭議會網站上公布消息稱,總統波羅申科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草案要求給予烏東部盧甘斯克和頓涅茨克兩地區特殊地位,并實施“特殊自治”。
按照早前達成的明斯克停火協議條款,烏克蘭議會(最高拉達)應該在3月14日前通過給予烏東部特殊政治和經濟地位的決議。但是截止到14日的最后期限,該決議一直沒有通過。
早前,盧甘斯克和頓涅茨克民間武裝代表曾表示,要求參與明斯克談判的德、法兩國領導人向烏克蘭領導層施壓,落實明斯克協議。
2014年9月,烏克蘭議會表決通過了“對烏東部某些地區實行地方自治的臨時制度法”,該法案規定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兩州的部分地方,可在組織、財政等方面擁有“臨時特殊地位”,但該法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在2月舉行的新一輪明斯克會談中,烏民間武裝再次將烏東部地位問題列入了談判主要議題。
根據2月12日達成的新明斯克協議,烏克蘭最高拉達應當在簽署協議30日內通過決議案,在烏東部地區實施“特殊地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