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5月30日電(記者王昕怡、劉歡)繼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后,首屆國際調解論壇30日下午在香港舉行,探討國家間爭議調解以及國際投資與國際商事調解等議題。
多位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國領導人、國際組織和多邊機構負責人、國際調解領域的專家及其他利益相關方表示,調解不僅提供程序公平,更追求結果公平,為爭議雙方提供一種“雙贏”選項。國際調解院將填補國際調解領域機制的空白,既促進全球治理,又將密切國家間協作。
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表示,尋求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是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基本原則之一。與傳統(tǒng)的訴訟和仲裁方式相比,調解更具前瞻性和建設性,有助于修復雙方關系。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與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形成互補。
林定國表示,各公約簽署國一致同意將該組織總部設在中國香港,這充分認可了香港的法律基礎。香港擁有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qū)的法律專業(yè)人才,在國際爭端解決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法律體系和法律服務享有高度的國際聲譽與效率,使香港成為國際法律服務和爭端解決的中心。作為國際調解院總部,香港將提供更多優(yōu)質的調解服務,積極推廣調解文化,并鼓勵更多國家加入。
印度尼西亞副外長阿里夫·哈瓦斯·烏格羅塞諾發(fā)言表示,公約的簽署恰逢其時,回應了國際社會的需求,向世界傳遞了一個強烈信號:通過合作而非對抗來解決爭端。目前,國際層面的爭端解決機制存在缺口,建立專門機構對全球法律體系至關重要。印度尼西亞期待與有關各方共同推動該組織的發(fā)展。
與會的國際航運公會中國辦事處首席代表、海問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合伙人劉洋認為,國際調解院作為一種中國方案,體現了“和而不同”“共贏”的中國智慧,以及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的大國擔當。
劉洋強調,香港是“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qū)域,也是中西文化交匯地。國際調解院落地香港,契合了香港“亞太區(qū)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體現了香港既背靠祖國又服務國家所需的雙向優(yōu)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