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9日電 (記者 張素)為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中國最高人民法院9日發布實施一份司法意見,共33條,其中提出探索建立泛亞太地區破產重整中心。
關于開展破產制度改革試點,意見明確,深化企業破產重整、預重整、執行轉破產制度改革,推動建立針對中小企業的重整機制,探索無產可破案件簡易退出機制。
意見還稱,完善府院聯動機制,建立破產信息登記與公開制度,協同解決破產處置涉及的稅收政策、企業注銷、信用修復等問題。推進破產案件審判權與破產事務管理權分離改革,支持深圳設立專門破產管理機構。
“對于各方面普遍關注的自然人破產跨地域效力問題,意見態度鮮明予以支持,要求全面落實自然人破產案件裁判在特區內外的法律效力,推動全國法院積極支持這項改革工作?!敝袊罡呷嗣穹ㄔ焊痹洪L楊萬明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萬國營表示,完善的破產制度讓市場主體優勝劣汰常態化,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他介紹說,深圳于1993年成立全國法院首個破產審判庭,2019年又成立全國首個破產法庭。近五年來,累計審結公司清算和破產案件935件,清理債務680億元(人民幣,下同),清償債權88億元,安置職工14885人。
他還說,深圳已在探索跨境破產協作機制。2019年3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內地網絡拍賣平臺,公開拍賣香港破產企業的財產,這在全國尚屬首次。今年5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件跨境破產裁定獲得香港高等法院認可,在全國首次實現內地破產管理人跨境執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