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區矯正對象“出得去”“管得住”
安徽:強化監督促社區矯正管理人性化規范化
本報訊(記者吳貽伙)“要不是你們協調區司法局批準我出去跑業務,還鼓勵我放下思想包袱、安心經營,我們公司恐怕闖不過這個難關。”日前,安徽省蕪湖市灣沚區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倪某真誠地對前來回訪的蕪湖市灣沚區檢察院檢察官說。
社區矯正對象倪某的高新技術企業集科研、設計、生產和銷售為一體,2019年下半年,該企業訂單減少處于半停產狀態,蕪湖市灣沚區檢察院了解到情況后,立即與區司法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批準其赴內蒙古、陜西等地洽談業務。倪某利用外出機會,與有關企業簽訂意向協議達500余萬元,簽訂正式產品訂購合同金額100余萬元,有效幫助了該企業復工復產。
2019年11月,滬蘇浙皖四省市檢察、司法行政機關共同簽署了《滬蘇浙皖社區服刑人員外出管理辦法(試行)》。一年來,安徽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該項工作制度,積極探索解決規范社區矯正對象監管和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以張弛有度的監管讓社區矯正對象“出得去”“管得住”,有力促進了企業生產經營和復工復產。
在安徽省合肥市,一年來社區矯正對象外出請假同比增加了200多人次,其中批準民營企業家外出10余人次。合肥市廬江縣社區矯正對象朱某,從事種植業生產需經常外出銷售,為保障其正常生產經營,廬江縣檢察院建議縣社區矯正機構批準其多次外出,朱某還帶動了周邊多名農民因發展種植業而脫貧,獲得村民們的好評。
為全面摸清社區矯正對象生產經營和復工復產中的實際需求,宿州市碭山縣檢察院會同該縣司法局開展專項調查,建立起處于社區矯正期的涉民營企業家和企業人員基礎信息臺賬,同時借助微信申請、網上辦理等信息化手段促進審批的快速辦理。社區矯正對象汪某某,系碭山縣一家新能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因業務洽談和參與訴訟等原因多次外出,通過事前報批、網上提交證明材料等方式,為其快速辦理了請假審批手續。
放開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管理,不等于放松管理。安徽省檢察機關以強有力的監督來保障該項工作法治化、規范化開展。2020年8月,安徽省檢察院組成四個社區矯正巡回檢察組,對該省有關地方的社區矯正及其監督工作進行巡回檢察,共發現問題51個。巡回檢察后,安徽省檢察院針對社區矯正對象外出請假不規范等問題,向該省司法廳發出檢察建議,并督促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合肥市兩級檢察機關還協同司法行政部門探索建立起同城托管制度,采取由執行地與托管地社區矯正機構“一月一通報”方式,每月共享動態管控信息,并及時向檢察機關通報管控情況。截至目前,合肥市檢察機關共對20多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同城異地監管。
吳貽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