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一名19歲姓廖男大學生因在校與人有嫌隙不想返校,今年4月10日竟持自購水果刀朝右上腹猛刺,再撥打緊急救援電話,謊稱遭不明人士持刀刺傷且送醫急救,警察調閱監視器后發覺有異,他才坦承自導自演。臺南地院認廖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拘役30日,認他年輕識淺、一時失慮,給予緩刑2年。
據調查,今年4月10日下午4時許,姓廖男大學生在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巷弄內,持自購水果刀1把,戳刺其右上腹成傷,隨后手機撥打緊急救援電話求救,經消防局轉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派遣警察到場,他向到場警察供稱遭不明人士持刀刺傷,引發高度關切。
經警察調閱監視器后發覺有異,反過頭來詢問他相關細節,他發現瞞不住了,這才供出原委。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本身也因右上腹部穿刺傷合并胸壁、肋膜腔、橫膈膜跟肝臟刺傷,住院手術治療。
臺南地院審酌,姓廖男大學生明知未遭人刺傷竟因不欲返校而謊報遭人刺傷的犯罪動機,事后坦認犯行犯后態度等一切情狀,認他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同時,法官認他現僅19歲,年輕識淺,因一時短于思慮而觸法,事后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因右上腹穿刺傷住院接受手術,認他經此起訴審判,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并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