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7日電 (記者魏哲哲、王昊男)記者從北京市司法局獲悉:自7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啟用新版行政執法證,原北京市行政執法證同時停止使用。這是北京市在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推行的又一項重要舉措。據介紹,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市司法局按照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標準樣式,已組織完成全市3.4萬余名行政執法人員的新版行政執法證件集中換發工作。
北京市行政執法人員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統一制發(國務院實行垂直管理部門和以國務院部門管理為主的部門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執法崗位的執法證件管理工作仍按有關規定執行。新版行政執法證件包括皮夾、識別卡、佩戴式卡套和掛繩四部分,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執法人員頭像、姓名、二維碼、單位、證件編號、發證機關、有效期等圖案和字樣。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
此外,社會公眾可以登錄北京市各區政府和各市級部門門戶網站“行政執法公示”欄目查詢行政執法人員及證件樣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掃描行政執法證上的二維碼,對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查詢。下一步,北京市將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工作,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能力素質,推動行政執法效能和規范化建設水平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