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監委對廣東省陽江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業坤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吳業坤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和向公職人員贈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游活動安排;濫權妄為,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器械采購、藥品及醫療耗材供應、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業坤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吳業坤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吳業坤簡歷
吳業坤,男,1964年4月出生,漢族,廣東陽江人,大學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國農工民主黨。
曾任陽江市中醫醫院副院長、院長,陽江市政協副主席,陽江市政協副廳級干部;中國農工民主黨陽江市委會主委。
(廣東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