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遼陽市原副市長馬立陽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訊 據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對遼陽市原副市長馬立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立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立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馬立陽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馬立陽簡歷:
1981.08--1983.07 遼陽市第十中學教師
1983.07--1984.07 遼陽大學教務處干事
1984.07--1985.07 共青團遼陽市委青工部干事
1985.07--1986.02 共青團遼陽市委學校部負責人
1986.02--1989.04 共青團遼陽市委學校部副部長
1989.04--1989.12 共青團遼陽市委青工部部長
1989.12--1991.02 遼陽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
1991.02--1992.04 遼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正科長級)
1992.04--1995.09 遼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5.09--1999.05 遼陽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1999.05--2001.02 遼陽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1.02--2003.05 遼陽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03.05--2007.05 遼陽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2007.05--2008.01 遼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
2008.01--2010.10 遼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宏偉區(qū)委書記、遼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黨工委書記
2010.10--2010.12 遼陽市副市級干部、市政府黨組成員,河東新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0.12--2012.04 遼陽市副市級干部、市政府黨組成員,河東新城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04--2019.10 遼陽市副市長
2019.10--2020.08 遼陽市副市長、一級巡視員
2020年8月不再擔任遼陽市政府副市長
2022年4月被免去一級巡視員
(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