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高”發布案例彰顯嚴懲行賄犯罪立場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聯合對外發布8件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典型案例,彰顯司法機關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的立場。
本次發布的“楊某文行賄、偷越國(邊)境案”中,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犯罪,堅決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
案情顯示,被告人楊某文于2003年獲刑15年,為逃避服刑改造,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截至刑滿釋放,楊某文被暫予監外執行的時間共計9年3個月20日,并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隱瞞罪犯身份多次乘機出入國(邊)境74次。
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楊某文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與其新犯偷越國(邊)境罪和前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期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
有評論認為,該案釋放司法機關加大對重點領域行賄犯罪懲處力度的信號,也體現司法機關堅決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立場。
此次發布的案例中,還有司法機關依法嚴懲謀求黑惡勢力“保護傘”行賄犯罪,嚴懲巨額行賄犯罪,嚴懲社會保障、醫藥、組織人事等領域的行賄犯罪。
“兩高”要求法院和檢察機關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加大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在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