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8月21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曲敏受賄一案。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曲敏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哈爾濱市農業科學院院長,哈爾濱市呼蘭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黑龍江省對口援疆干部副領隊兼前方指揮部副總指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師黨委副書記、師長、政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屯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綏化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43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曲敏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曲敏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曲敏生于1963年6月,黑龍江人。2023年6月,官方通報其在任上被查;同年12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在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曲敏被指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他還被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財物”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