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國新辦10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有關情況。國家數據局副局長陳榮輝表示,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擴大公共數據資源的供給,更好釋放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
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公開發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會上,有記者問,《意見》圍繞激發數據資源供給動力,對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種方式進行了體系化部署。請問,如何理解這三種方式?三者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對此,陳榮輝表示,公共數據的特點就是體量大、質量好,而且價值潛能大,帶動作用強。這些公共數據不僅對各級政務部門依法履職是不可或缺的,也能夠、應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意見》明確了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種供給方式,主要是考慮到要按“需”施策、因“數”施策,既滿足不同的開發利用需要,也提出針對性的管理要求,目的就是希望能夠系統性地解決公共數據資源“供得出”的問題。
共享是面向各級政務部門的,主要是解決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共享交換問題,用來支撐各級政務部門更好依法履職,提高協同監管能力、改善公共服務水平。近年來,國辦已經發布了6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還有4批垂管業務系統數據對接清單,共享調用次數超過了5400億次,累計交換垂管數據超過6.8億條。目前正在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先后兩批21項重點事項清單正在加速落地,這離不開各級政務數據高效共享的有力支撐。《意見》進一步提出了要推動實現“一數一源”“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完善共享責任清單”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后續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力度將會進一步加大,以更好地服務支撐數字政府建設。
開放主要是面向企業和社會公眾,強調要在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聯網依法依規有序開放數據或者數據集。開放的目的是保障企業和社會公眾獲取和利用公共數據的權利,要更好發揮數據對生產生活、科學研究、社會治理等各個領域的公益服務作用。據有關機構統計,截至今年7月份,我國已經有243個省級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線了數據開放平臺,開放的有效數據集超過了37萬個,最近八年來增長了44倍。《意見》提出,要健全公共數據開放政策體系,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需求迫切的數據,鼓勵建立公共數據開放需求受理反饋機制。這些措施,必將持續提升公共數據開放的質和效。
陳榮輝指出,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公共數據資源,開發開放是導向,安全依規是前提。所以對那些潛在價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數據,無法直接向社會開放,需要依托更加專業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開發成本,形成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社會各方調用。授權運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取得了一些經驗,當然也遇到了一些需要規范的問題。因此,《意見》重點針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行為進行了規范,目的是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既要回應市場的關切、滿足發展需求,又要正確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關系,充分保障各方權益。這為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和實施指南。
總的來說,盡管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的對象不同、用途不同、方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擴大公共數據資源的供給,更好釋放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