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7日電 據最高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總工會原主席藍大煌(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梧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藍大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梧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藍大煌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新縣副縣長、崇左市江州區委書記、扶綏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