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8日電 (記者屈信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于調整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簡化檔位標準,將部分檔位償付能力充足率對應的權益類資產比例上調,進一步拓寬權益投資空間,加大對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2020年,原中國銀保監會將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按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劃分為7個檔位,本次通知優化保險資金比例監管政策,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50%低于2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余額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超過250%低于350%的,不高于40%;超過350%的,不高于50%。
業內人士表示,多數大中型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位于150%—300%區間,部分公司超過350%。適度上調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上限,有利于進一步拓寬權益投資空間,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多股權性資本。多家大型保險機構表示,將加大權益類資產配置力度,做好服務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主力軍。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09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