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 題:5月新規,一起來看!
新華社記者齊琪
民營經濟促進法將于5月20日起施行;司法解釋規制“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等問題;新版住宅國家標準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5月新規,一起來看!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有了專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5月20日起施行。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規制“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等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5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釋規定,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既不按照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申請退款,消費者請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進一步提高婚姻登記便利性
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5月10日起施行。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綜合性婚姻家庭服務指導工作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記服務水平。
新建住宅建筑層高不低于3米
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范》5月1日起施行。新規范規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層高不低于3米,4層及以上住宅設置電梯;提高了墻體和樓板隔聲性能;提高了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凈寬;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
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發現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存在較大風險、可能侵害眾多個人的權益或者發生個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委托專業機構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合規審計。
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5月1日起施行。法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搶、私分、破壞。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戶無男性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