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6月21日電(記者賀書琛、魏婧宇)內蒙古自治區聯合工作組21日就演員那某某茜有關情況通報初步核查結果。
關于那某某茜高考報名和錄取問題,通報稱,2008年,那某某茜在戶口所在地呼和浩特市,以呼和浩特第八中學城鎮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報名,但實際沒有該校就讀經歷及學籍,相關行為涉嫌高考報名材料造假。經核查,那某某茜2008年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為449分(文科),專業課成績為87分(滿分100分)。按照上海戲劇學院2008年招生簡章規定,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結合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關于上海戲劇學院內蒙古委培班設立問題,通報稱,1982年,內蒙古曾委托上海戲劇學院培養過1個班次藝術生。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2007年11月,當時的內蒙古民族文化大區建設領導小組與上海戲劇學院簽訂協議,在上海戲劇學院設立內蒙古委培班,選拔培養藝術人才。2012年10月、2018年12月兩次續簽協議,至2020年共招收12屆學生(2014年停招1年),其中,2008年、2013年、2020年為3個整班次。2021年項目終止招生。
關于那某某茜委培違約問題,通報稱,內蒙古民族文化大區建設領導小組與上海戲劇學院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學生學習合格者可獲得乙方(上海戲劇學院)本科文憑,返回內蒙古自治區就業。畢業證、學生檔案由上戲統一轉交甲方(領導小組)頒發、管理”,并明確學費由學生個人承擔。2008年6月,領導小組辦公室(甲方)與那某某茜等同學(乙方)簽訂委培協議,約定“乙方畢業后,必須按甲方要求返回內蒙古自治區從事與委培目的相應的工作”,“如甲方在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無法安排乙方就業,則允許乙方自主擇業”等。
通報稱,事件發生后,內蒙古自治區成立聯合工作組,并將根據核查結果督促啟動相應處置程序,依法依規對涉事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同時,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