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5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起草了《食品銷售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征求意見稿共34條,重點明確了各級管理事權、風險防控要求及法律責任,旨在加強食品銷售連鎖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壓實企業總部、門店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要有三方面內容:
一是確定各級管理事權。對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分支機構和門店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二是突出總部管理責任。細化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要求,要求總部加強從業人員、采購、配送等環節管理,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健全風險隱患防控機制。
三是強化全鏈條風險防控。要求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實際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實施覆蓋總部、分支機構、倉儲及配送中心、門店等全鏈條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