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王觀)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快遞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快遞企業提供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務”繳納增值稅。
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公告規定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
公告指出,具有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資質的納稅人,從事網絡貨運經營,自行采購并交付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氫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類車輛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公告中規定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26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