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總工會原黨組書記、副主席陳志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志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調動工作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無償接受裝修服務;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協調企業生產經營及物流指標計劃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志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志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