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商洛市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的新舉措,強化責任,鐵腕執法,走出了具有商洛特色的環境執法監管之路。
全面推行環境執法監管網格化管理。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部署、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以縣區、鎮辦、村(社區)為單位,從6月開始,全面推行環境網格化監管,明確職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強化多級政府的環保屬地管理責任。
全面推行重點污染源企業掛牌管理。從年初開始,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全市160余家國控、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企業實行了掛牌管理和一企一策一檔管理。掛牌明確了污染物種類、排放標準,以及縣區政府、鎮辦、企業、環保部門、還有企業所在村組等五方監管責任人、聯系方式、舉報電話,全方位、多層次地落實了企業環境監管責任。
全面推行企業“黑名單”制度。市環保局制定印發了《商洛市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黑名單”管理罰則與退出機制,對上半年環保大檢查發現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洛南保豐高鉛礦業公司等六家企業作為第一批“黑名單”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同時,每季度重點圍繞農村重點部位垃圾污水、城市排污口、企業違法偷排等進行環境監管暗訪,由市長召集各縣區政府一把手和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觀看暗訪視頻,交辦整治任務,并對暗訪情況進行打分排名,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
今年上半年以來,環保部門組織各有關部門,開展集中交叉環境執法督查,重點督查企業200余家,對存在比較嚴重環境問題的66家企業進行依法處理。其中市級掛牌處罰8家,立案處罰15家,縣區政府督辦整改22家,實施環境“黑名單”黃牌警告6家,移交公安2家,同時責成有關縣政府關閉小造紙企業5家。(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