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一天,商洛市商州區劉灣辦事處任塬村崔某等群眾來到區民事民議服務中心,反映村組未落實省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資產和財物時獨生子女和雙女戶應雙倍享受的優惠政策”,就此問題上訪多年。中心受理后,從計生政策、集體資產與承包土地概念區分及惠農政策方面做了認真細致的解釋和宣傳,群眾認識到自己誤讀了政策,放棄不合理訴求并息訴罷訪。
基層是群眾信訪的源頭,也是解決信訪反映問題的關鍵。經過一年時間的探索,商州區通過民事民議服務中心搭建起了“評議、聽證、調解、說事、建言”五大平臺,用“百姓事百姓議,百姓理百姓評”的方式,化解信訪疑難問題,走出一條以“調”為主、以“判”為輔的疑難信訪問題破解新路徑。
給群眾搭建表達訴求新平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步伐加快,一些矛盾糾紛不斷通過信訪渠道表現出來,導致群眾怨氣越來越大,訴求不斷提高,造成纏訪鬧訪,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信訪秩序。商州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不斷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尋找破局之策,去年8月28日成立區民事民議服務中心,搭建起了化解矛盾糾紛的新平臺。
服務中心設置民事受理審查、民事調查評議、媒體采訪、法律援助和紀檢督查等5個辦公室,抽調專門的工作人員,遴選200多名議事代表,隸屬區信訪聯席會議領導,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要職責,以人民調解為主體,以公眾參與為切入點,充分發揮議事代表調解糾紛的作用,通過搭建“評議、聽證、說事、調解、建言”五大平臺,用“百姓事百姓議,百姓理百姓評”的方式,對矛盾糾紛進行評議、聽證、調解。化解過程以“調”為主,以“判”為輔,其主要特征為“政社結合,三定調解”。“政社結合”即:政府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三定調解”即:對矛盾糾紛實行“定人員、定任務、定報酬”的精準性調解,以確保矛盾糾紛“事事有人調、件件有結果”。
中心成立以來,已受理群眾訴求22件,為群眾兌現資金60余萬元,并積極為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使其放棄用信訪的方式解決問題,引導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讓群眾自己說不要“官場評說”
商州區陳塬辦事處徐溝村五保戶村民趙某因與鄰居房屋界畔和林權糾紛上訪十多年,對辦事處歷次調解意見不服。中心抽選3名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議事代表反復與趙某談心說事,疏怨明理,放棄過高訴求,同意幫助改善居住條件后息訴罷訪。
為保障民事民議工作有序開展,中心設置嚴謹科學的民事民議工作程序。對于信訪人提出的申請,中心審查認為需要用調解平臺調解時,中心選取部分議事代表參與先期調查,調查結束后,中心組織召開調解會進行調解。對于信訪人提出的申請,中心審查認為可以通過說事平臺化解信訪問題時,中心指定專門工作人員和部分議事代表給信訪人宣傳解釋政策及法律相關規定,并進行心理疏導,使其明辨事理,主動放棄不合理訴求,或運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為做實信訪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商州區還將推廣這一做法,在4個街道辦事處和信訪量較大的鎮設立民事民議工作站,第一時間深入事發地調查處理,將信訪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將聽證大會或調解會開在基層一線,相關的區委常委、副區長和組織部、紀委、區委、區政府“兩辦”督查室的領導將列席會議,現場督促督辦,推動工作落實,讓群眾在家門口聽得見、看得見、信得過,使化解結果充分體現“民意主斷”而非“官場評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