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晚7時許,丹鳳縣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其在鎮上的網吧上網時手機被盜。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發案現場進行調查。
經調查得知,小陳,男,現年15歲,當日下午在網吧上網時發現手機不見了,懷疑是同在網吧上網的小董所為,后報警。民警趕到網吧,調閱現場視頻監控,并向值班網管了解情況,確定13歲的小董有作案嫌疑。民警隨即向小董擺事實、講法律,通過勸說教育,小董最終低頭認錯,交代由于自己沒有手機用,當時看見小陳專心上網,手機插在主機上充電,就趁其不注意將手機盜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小董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依法不予追究其相關責任。辦案民警對小董進行了法律教育,責令其家長帶回嚴加管教。
隨后,派出所依法將容留未成年人上網的網吧經營者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陳永輝 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