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已于今年初正式實施,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明確今年將推進所屬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
根據各省區市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所作統計顯示,全國已有北京、上海等22個省區市明確將對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進行改革,其中,上海、廣東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時明確將推進包括“選聘職業經理人試點”在內的用人制度調整,河南、廣東、山西等3省提出規范履職待遇、職務消費或業務支出等。
事實上,廣東省即已在2014年啟動省屬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據計劃,改革將參照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情況和廣東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對國企負責人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