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國土官員被指占村民宅基地修魚塘荷塘與其弟弟建豪華農莊
經陵水縣國土局認定所占宅基地使用證不符合規定 12戶村民已將土地確權辦負責人及其弟弟告上法庭
-商報特派記者姜飛發自陵水
核心提示
碧波蕩漾的荷塘里朵朵蓮花含苞待放,荷塘四周綠樹成蔭,房前屋后建有假山、涼亭、懸空木屋,一條專用水泥路沿荷塘邊直達家門口……如此景色不是公園,也不是旅游景區,而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國土環境資源局(以簡稱“陵水縣國土局”)土地確權辦負責人李某培及其弟弟李某葉的私人宅院,而這處宅院被陵水縣提蒙鄉政府和部分村民指稱,系侵占政府土地和村民宅基地而建的休閑農莊,事實是否如此?13日,商報特派記者趕赴當地展開調查。
村民反映宅基地被陵水縣國土局干部侵占
近日,家住陵水縣提蒙鄉曾山村委會后頭塘村村民陳光連、王安飚等人向商報反映稱,陵水縣國土局土地確權辦負責人李某培與弟弟李某葉共有的私宅,以及私宅前面的荷塘所占用的3畝多土地,其實是當地12戶村民共有的宅基地。這塊3畝多土地的宅基地早在2002年被李家通過不正當途徑侵占,十多年來,他們為了要回自己的宅基地,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但未果。
據陳光連反映,1988年11月,因家庭住房緊張,他向陵水縣提蒙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給鄉政府付了1000元“住房地皮費”購得位于陵(水)保(亭)公路北側一處面積為31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權,并取得了陵水縣提蒙鄉人民政府頒發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
“2002年8月,陵水縣國土局土地確權辦負責人李某培的家人,憑著時任提蒙鄉政府辦公室主任黃云私下為其辦理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以宅基地被陵保路征用為借口,不顧我們12戶村民的強烈反對,用推土機將12戶人家的宅基地挖成魚塘。”陳光連說,事發后,他們多次找李某培的父親李某宏(已故)和鄉政府領導交涉,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多年來,李某培及其弟弟李某葉一直侵占著他們的宅基地?!拔覀兺ㄟ^正當手續依法購得上述宅基地,但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卻是李家?!?/p>
據王安飚說,他家的情況和陳光連家基本相同,他向當時的提蒙鄉政府購得位于陵保公路北側一處面積125平方米的宅基地后,1997年11月18日獲得了由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頒發的陵國用(提)字第0046號《國有土地使用證》,2002年8月,那塊宅基地被李某培家占有后挖成了魚塘。
宅基地搖身變魚塘被指成私人休閑農莊
據陳光連、王安飚介紹,與他們有相同遭遇的還有10戶村民,被侵占宅基地共計3畝多,宅基地被李某培家占用后挖成了魚塘,同時被占有的還有提蒙鄉政府的150多平方米土地。陳光連、王安飚等人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10月13日,記者專程來到當地進行了調查走訪。
13日上午,記者在幾名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位于陵水縣提蒙鄉政府隔壁,陵保公路旁邊的一處占地面積約3畝多的荷塘,水中生長著滿滿一塘的藕荷,一片片綠色的荷葉漂浮在水面上,一朵朵含苞待放蓮花亭亭玉立,荷塘中水非常清凈,不時可以看到魚兒在水中游來游去,荷塘四周綠樹成蔭,靠近提蒙鄉政府的一側的水中還修建了一座假山,假山上種植著各種綠植。
從陵保公路下來沿著荷塘邊的另一側,有一條專修的水泥路長約200多米,直通荷塘邊里的一戶人家的大門。村民稱,這條路是專門為李某培家修建的,路盡頭這戶人家正是李某培及其弟的私宅。記者注意到,李家院子很大,院內還一個懸空的木制結構小房子,院后即是提蒙鄉政府大院。
村民告訴記者,為了不引人注意,李家私宅建的只是平房。李某培及弟弟在縣城都有住房,鄉下這處占了幾畝地的私宅主要是供他們雙休日或者假期來度假,與親友釣魚、聚會?!皩嶋H上,這個魚塘所占用的地方,過去就是我們12戶人家共有的宅基地,每戶一百多平方米,當時鄉領導都知道。”村民陳某告訴記者,當年李家利用私下辦理的土地證,強行把大伙的宅基地挖成了魚塘,建成了私人的休閑娛樂度假會所。
“我們的宅基地被強占推成魚塘后,李家還通過跑關系買了鄉府大院內150.3平方米土地?!蓖醢察f,2002年8月,李家拉攏時任提蒙鄉政府辦公室主任黃云,為其辦理土地證,將他們合法購買的宅基地變成了自家的宅基地,而且不顧鄉政府部分干部的阻止,強行用推土機將他們12戶村民的宅基地推成魚塘。
舉報內容牽出鄉干部濫用職權違紀案件
陳光連和王安飚還告訴記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12戶村民十幾年來依法向陵水縣多部門反映情況,也引起了陵水縣紀委監察局重視,從而還牽出了陵水縣提蒙鄉地震助理員黃云濫用職權違法違紀一案。
記者查詢早期的媒體報道發現,今年5月初,陵水縣紀委監察局在全縣通報了2013年以來查辦案件情況及查處的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在查辦的案件中,有9起干部違紀違法案例,涉及的13人被作為反面典型進行通報,其中就有提蒙鄉地震助理員黃云濫用職權一案。陵水縣紀委在通報中指出“2002年8月15日,黃云在任提蒙鄉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其掌管政府公章之便,未經請示鄉政府主要領導就擅自給他人辦理《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其行為屬濫用職權錯誤。經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云行政記過處分?!?/p>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今年6月23日,陵水縣紀委監察局根據村民反映的情況,向陵水縣國土局發去“關于要求對提府06號宅基地使用證的有效性進行認定的函”,要求縣國土局對李某培家所持有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提府證06號)”有效性進行認定。
陵水縣紀委監察局在發函中稱:經我局調查,2002年8月15日,時任提蒙鄉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黃云同志,在未經鄉政府主要領導討論同意的情況下,利用其掌管鄉政府公章之便,擅自為提蒙鄉人李某宏辦理了《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提府證06號),請你局就該宅基地使用證是否合法有效進行認定。今年7月2日,陵水縣國土局在向縣紀委監察局的復函(陵土環境函[2014]216號)中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原《土地登記規則(修正)》、《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等規定,2002年8月15日,提蒙鄉政府向李某宏辦理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提府證06號)不符合規定。
多名退休鄉干部出面評說爭議地歸屬情況
根據村民反映的情況以及提供的相關線索,記者幾經周折,先后找到了原陵水縣提蒙鄉人大主席團主席林仕仁和原副鄉長符祥梅(音)核實情況。
據林仕仁介紹,2002年之前,他時任提蒙鄉人大主席團主席,對村民現在反映的情況略知一二。“李家挖的魚塘當年確實是12戶村民的宅基地,除此之外,李家與提蒙鄉政府之間的圍墻靠近李家一側,當年曾是鄉政府的干部宿舍、公廁,還有一口吃水用的水井。后來不知道怎么就成了李家的私宅用地。”林仕仁表示,他退休后才得知李家將王安飚等12戶村民的宅基地占用一事,當時就感覺很吃驚,“李家是通過鄉政府的個別工作人員,通過不當手段辦理的假土地證,當時我們聽說后,一些老干部都表示不滿,但鑒于當時鄉黨委書記王某某(因違紀違法被查辦正在服刑)的威嚴,大家都不敢說?!?/p>
原提蒙鄉副鄉長符祥梅聽了記者的采訪意圖后非常生氣地說:“那些人是亂來的?!睋槊坊貞?,當年李家在爭議宅基地面上強行挖魚塘時,她時任副鄉長,根據鄉黨委決定負責協調土地管理工作?!袄罴议T口的那個魚塘是占用12戶村民的宅基地挖的,當年李家強行挖塘的時候,有村民去現場制止,我也去了,但李家說地是政府給他們的?!狈槊氛f,這些年陳光連和王安飚等12戶村民多次向上級反映情況,事情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處理。
13日中午,記者來到提蒙鄉政府采訪時,找到了現任分管國土的副鄉長楊健了解情況。楊副鄉長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2013年12月11日,陵水縣紀委監察局曾向鄉政府發了一份《關于收回劃割給李某宏150.3平方米土地的建議》(陵監建字[2013]6號),當鄉政府據此作出決定,準備將當年違法劃割給李家的150.3平方米收回時,李家將鄉政府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決李家勝訴,此事也就擱置了下來。楊副鄉長表示,村民反映的問題都是歷史遺留問題,他本人剛上任不久,有些情況不是很清楚,不方便發表意見。
隨后,記者撥打原提蒙鄉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現地震助理員黃云電話,想核實情況,對方先是不接電話,之后關機。
涉事當事人坦承所持宅基地使用證有問題
13日下午,記者趕到陵水縣國土局采訪,辦公室工作人員李海告訴記者,李某培是縣國土局土地確權辦負責人,已經擔任該辦負責人五六年了?!拔襾砭掷锕ぷ鞫加形辶炅耍襾淼臅r候他就是土地確權辦負責人。”李海隨后聯系還在鄉下的李某培,告知記者采訪一事。
之后,記者根據工作人員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系到了李某培,向其核實村民反映的情況。當記者問其所持有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證》(提府證06號)被縣國土局認定不符合規定,他怎么看待這個問題時,李某培稱電話里不太好說,最好約個時間當面介紹情況。隨后,記者離開陵水縣國土局,不久,李某培給記者打來電話坦承,自己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證確實有問題,是無效的,國土部門不予承認,但村民反映的情況有的也不實,有的村民是城鎮戶口,是不可能有宅基地的,總的來說,很多情況是歷史遺留問題,最后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據了解,目前,陳光連、王安飚等12戶村民因宅基地被占一事,已經將李某培及其弟弟李某葉告上法庭。商報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