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 安全文明出行”。這七類違法分別是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警介紹,這七類違法行為的一個明顯特征就是違反法律、野蠻駕駛、背棄文明。在廣西,七類違法行為占所有交通違法行為總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馬路第一殺手”。超載、占用應急車道常見多發,毒駕已成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問題,社會高度關注。
客車超速成群死群傷事故主因
2014年11月19日凌晨,在柳州紅光橋由北往南下立交橋二層的匝道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駕駛一輛750大排量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搭載著一名16歲少女,超速失控,與匝道邊的水泥護欄發生刮碰近200米,事故造成少女當場死亡,駕駛摩托車的男子在醫院搶救過程中死亡。
據現場勘查的民警介紹,在由北向南進入紅光橋時,橋面限速是35公里/小時,該摩托車卻以100公里/小時以上的時速超速行駛。這名男子無視限速標志,繼續高速駛入匝道,才釀成了這起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據廣西交警總隊統一執法處副處長吳曉軍分析,超速行駛容易造成追尾、翻車,影響駕駛員判斷,后果嚴重。
吳曉軍舉例說,如果時速為50公里,發生事故時,車輛相當于從三層樓高度墜落;如果時速為100公里,發生事故時,車輛相當于從十層樓的高度墜落。如果與行人發生碰撞,當時速為2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為10%;時速為40公里,行人死亡率為40%;時速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約為60%;而時速達到10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則為100%,超速行駛發生碰撞,極易導致車毀人亡。
目前,客運車輛超速已經成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主要原因。據統計,從2013年至2014年10月,廣西發生因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起數177起,占事故總數的2.6%。
毒駕成為危害公共安全新問題
在街面上,超載、占用應急車道常見多發,但近年來,毒駕也進入社會公眾關注的視野,成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問題。
2014年6月27日17時許,柳州交警支隊監控指揮中心連續接到報案稱,一輛無號牌白色依維柯小轎車在柳州市西鵝大道上不踩制動、沖撞數輛前車后駕車逃逸。
據調查,宋某吸毒成癮,發案時宋某毒癮發作產生幻覺,從而做出駕車不踩制動連續撞上數輛前車的危險駕駛行為。
吸毒比醉酒對機動車駕駛人的影響更大,對道路交通安全威脅也更大,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極其嚴重,對群眾生命財產危害極大。
而更為嚴峻的是,由于隱蔽性強,毒駕往往難以查處。吳曉軍分析說,從主體特征來看,毒駕當事人大多數不具備明顯外部特征,難以發現,往往要發生交通事故后經過檢驗才會發現為毒駕。
11.9%貨車因超載行駛引發事故
2014年10月22日,廣西河池市大化縣在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中查處一輛大型載重貨車,該車貨廂所載運的煤炭堆疊如一座小山,超出了本已經加高的車廂邊板。
經查,四軸載重貨車共載89.89噸煤炭,超出所允許的40噸載重限額,超載率達125%,涉嫌超載交通違法。
吳曉軍介紹說,超載的危害很大,它會影響車輛的使用壽命,增加車輛安全隱患,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根據調查,大貨車超載違法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惡性交通事故頻繁發生,主要形態為爆胎翻車、制動失效撞車等。
2014年1月至11月20日,廣西涉及貨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事故總數的29.5%,涉及貨運車輛超載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貨運車輛事故總數的11.9%。
農村等地區酒駕違法行為多發
2014年11月5日晚,羅貴某駕駛一輛兩輪的摩托車沿國道210線行駛時,與對向駛來的由羅開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羅貴某、羅開某當場死亡,兩車遭到不同損壞。經查,事發時羅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9mg/ml,羅開某為165mg/ml,二人均為醉酒駕駛。
無獨有偶。11月5日凌晨,柳州市三江縣籍的一廖姓男子在鹿寨縣導江鄉上古村一林場工地聚餐喝酒后,駕駛一輛面包車在途經象州縣運江鎮馬列水庫時,因酒后駕車導致速度過快,操作不當連人帶車翻下水庫,沉入水中而死亡。
酒后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惡性程度高,社會危害大。酒精對人體機理影響很大,酒后駕車會使駕駛人操作駕駛能力大大降低。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們容易失去理性,對他人的勸告置若罔聞,對法律和道德的約束置之不理,往往會冒險駕車、野蠻駕駛。
據統計,從2013年至2014年10月,廣西發生因機動車駕駛人酒后駕駛導致交通事故327起,占事故總數的4.9%。
自“醉駕入刑”以來,雖然公安機關依法治理酒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廣西交警部門分析發現,農村等地區酒駕違法行為仍然多發,治理酒駕任重道遠。
記者莫小松馬艷 通訊員江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