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漢縣東鄉鎮一位兒童游樂車經營者在廣場占道經營,城管多次勸告無效,并在民警強制執法時打傷民警阻礙執法,最終被公安機關以阻礙執行公務予以行政拘留。
據宣漢縣東鄉水陸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兒童游樂車經營者李某都在其臨近的廣場經營游樂車,但是有明確規定不能占用廣場等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城管多次前往勸告李某不能占道經營。12月1日下午,李某像往常一樣,早早地將兒童游樂車搬到臨近的廣場準備營業。下午5點左右,宣漢縣城管聯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再次上前勸告,但李某依然我行我素,不聽勸告。無奈之下,執法人員欲將李某的游樂車推到角落處,李某見狀拔下車棚上一根鐵架子,朝執法人員揮舞,并對執法人員破口大罵。隨后,宣漢縣東鄉水陸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李某看到警察過來,顯得更加氣憤,將手中的鐵架子朝著警察一頓亂舞。參與執法的民警肖某被李某手中的鐵架子擊中,瞬間額頭鮮血直流。經鑒定,李某的行為造成民警肖某輕傷,李某也因不懂法、不守法遭到行政拘留的處罰。 (胡金玲 記者羅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