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開設賭場案,胡某伙同他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二七南路某垃圾場后面一廢棄倉庫作為固定場所供不特定人員參賭,胡某持有賭場股份參與分紅,并負責駐守賭場。
據悉,賭場從2014年8月開始每日19時至次日8時,利用牌九以最少下注100元、上不封頂的方式進行賭博。2014年9月15日晚,南昌市特警支隊在該賭場內當場查獲涉賭人員40余人,當場繳獲賭資162450元,胡某被當場抓獲。
西湖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劉玉芳 李祥 記者 劉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