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4月27日電 (李娜)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方劍鋒27日稱,凡是未執結的案件,只要個人不是“五保戶”、單位沒有如實申報財產或沒有報告財產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月27日,山西全省法院執行局長座談會在太原舉行。會上,方劍鋒說,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已全面實施一年多,最高法院、中央文明委等八部委已簽署《“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山西省法院、文明委等也簽署《“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但山西全省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錄入的數量較少。
據了解,2014年山西全省受理執行案件41666件,未執結的一年以上執行案件5萬多件,各級法院僅錄入7100多個失信被執行人單位和個人,錄入數量較少,錄入率不達10%,且錄入信息錯誤較多。
方劍鋒說,山西各級法院將加大對“老賴”的懲戒力度,會把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全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凡是未執結的案件,只要個人不是“五保戶”、單位沒有如實申報財產或沒有報告財產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除了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公布“老賴”信息外,還將利用廣場、步行街LED屏幕滾動播出“老賴”資料,并在各個社區、村莊發放和張貼。除此之外,山西各級法院還要將“老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并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監督考核等各方面進行懲戒。
而針對拒執罪案件和個人,山西各級法院要加強和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開辟專門通道,明確對口部門,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將在6月底集中公判一批、打擊一批,并予以通報曝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