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中山3月17日電 (冒韙 陳彥儒)記者17日從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震驚全國的廣東中山砍殺幼童案日前已宣判,被告人陳某偉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某偉是廣東連州人,現年24歲,案發前在中山市東區一家酒店工作,他去年7月21日凌晨在吸食毒品后出現幻覺,并產生殺人的念頭。
經查,當天早上7點,陳某偉拿鐵棍出去,遭阻攔后又跑到酒店一樓拿走一把刀。
陳某偉一路走到該市亨尾萬和街,謝某星家的大門正好敞開,陳某偉徑直走進去,他第一刀砍向正在沖涼的8個月大的男嬰謝某,造成謝某當場死亡,然后又去追砍5歲男童劉某和10歲女童劉某,造成5歲男童頭骨粉碎性骨折,經鑒定為重傷二級,10歲女童因為用手擋了刀,目前為輕傷。
陳某偉在法庭上不斷強調自己“腦子很亂”。而據其此前供訴,他覺得自己受到威脅。找小孩下手原因是“因為孩子還小,不會反抗。”
中山市中院認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偉無視國家法律,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犯罪性質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