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4月27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宜豐縣兩路口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海林等“村官巨貪”,在國家審計署進駐審計后仍頂風作案,私分征地補償款126.126萬元......江西省紀委監察廳27日曝光8起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據了解,為進一步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推動全市集中查處農村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宜春市日前對近年來查處的8起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宜豐縣新昌鎮兩路口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海林等人貪污案。2014年1月,劉海林伙同村委會原主任蔡永豐等人,私分征地補償款126.126萬元,每人分得25.2252萬元。
2014年9月,國家審計署進駐宜豐審計相關單位賬目時,劉海林等五人因害怕私分公款行為被發現,將私分款項退回村集體賬戶,但未做財務收入帳。2015年1月初,劉海林等五人再將該款私分,每人分得25.2252萬元。
2015年3月,宜豐縣紀委對劉海林等五人立案調查,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紀檢監察部門還通報了萬載縣黃茅鎮柯樹村黨支部書記蘭平生等人貪污案、袁州區金瑞鎮敬老院原副院長兼出納劉玉章受賄案、樟樹市洋湖鄉福城村委會原主任彭勇軍貪污案、豐城市洛市鎮段上村黨支部原書記周紫平挪用公款案、靖安縣仁首鎮石上村河巖組原會計涂長欽挪用公款案、萬載縣羅城鎮藏溪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喻連光違反財經紀律案、奉新縣會埠鎮會埠村黨支部原書記帥興華等人貪污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