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銀川5月10日電(記者 于晶)5月10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繼《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地方立法。
據了解,《條例》共分為8章70條,既對當前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予以立法確認,又對探索創新的措施給予立法引領,通過完善體制機制,不斷優化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打通腸梗阻、暢通微循環。
在優化市場環境,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方面,《條例》聚焦破除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障礙,明確了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放寬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為市場主體進入市場、開展經營活動破除障礙。強化政務服務效率,提出將我區在全國領先的企業開辦、工程建設審批等經驗,以法規制度形式加以固化。
《條例》明確,加大特殊時期對市場主體的幫扶力度。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造成市場主體普遍性生產經營困難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制定扶持政策,依法采取救助、補償、減免等紓困幫扶措施,為企業排憂解難,助力企業發展。條例還規定,自治區建立開發區畝產效益綜合評價機制,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法治環境下,才能有公平的競爭,有穩定的預期,有靠得住的信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避免執法“一刀切”,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條例》規定了包容免罰制度,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明確提出,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