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2日電 (歐陽易佳)近日,水利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河湖生態流量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生態流量泄放調度、監測預警等關鍵環節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完善生態流量全鏈條管理體系,為保障河湖生態用水、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提供制度支撐。
生態流量泄放調度是保障生態流量的重要條件?!掇k法》強化水資源調度要求。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河湖生態流量管控指標納入流域水資源調度方案和年度水資源(水量)調度計劃,對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調度和配置,落實水工程統一聯合調度措施。根據實際條件,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形勢會商與研判,提升生態流量保障程度。
在保障水工程生態流量泄放調度方面。《辦法》提出,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將生態流量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制定水工程生態流量保障措施。嚴格落實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實時調度指令等要求,保障水工程生態流量泄放。對于未將生態流量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的,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
在完善生態流量泄放設施方面。《辦法》指出,新建、改建和擴建水工程應在滿足工程安全的前提條件下,結合工程總體布置,選擇設置合適的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具備條件的優先考慮設置生態流量泄放專用設施。對缺少生態流量泄放設施或泄放設施不滿足要求的已建水工程,應在科學論證并保障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利用或改造泄水、發電引水、過魚、通航等建筑物或專用建筑物等措施,保障水工程生態流量泄放。
水利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與發展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國資委、能源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河湖生態流量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健全生態流量管理體系,凝聚各方共識,形成工作合力。
“加快推進河湖生態流量確定與保障規范國家標準編制工作,完善生態流量標準體系。加強生態流量管理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強化技術研發,提升生態流量管理水平。”該負責人說。(實習生陳歡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