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財政部:加力保障PPP存量項目順暢運行
財政部8月21日發布的消息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十余年來,各地運用PPP模式在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片區開發、生態環保、水利建設等領域實施了一大批項目,持續改善公共服務供給,推動基礎設施現代化,在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進一步規范PPP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提升項目運行質量和效益,持續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推動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報國務院同意后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轉發各地方、各部門貫徹實施。
“當前階段,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并舉。加力支持PPP存量項目順暢建設、高效運營,是盤活存量資源、以存量帶動增量、為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的必然要求。”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
該負責人介紹,目前,約七成PPP存量項目已經進入運營期,其運營情況直接關系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如何理解《指導意見》提出的“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政策工具”?該負責人表示,PPP存量項目分為完全政府付費項目、可行性缺口補助項目、使用者付費項目三類,其中完全政府付費項目和可行性缺口補助項目需政府補貼。推動存量項目順暢運行,既需要因地制宜具體項目具體分析,也需要各地秉持系統觀念,統籌各方資金資源,多措并舉加力保障。
一是足額安排預算并嚴格執行。PPP存量項目中政府支出責任應納入預算管理,要按照預算管理程序,將政府承擔的項目建設成本和運營補貼納入預算管理,嚴格執行支出計劃,不得挪用、擅自改變本應用于PPP存量項目支出的預算資金用途。
二是用好地方政府債券工具。對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地方政府可統籌運用專項債券、一般債券等資金,用于PPP存量項目建設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對已建成運營項目,地方政府可按要求安排使用相關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有序處理社會資本方墊付建設成本問題,推動PPP存量項目持續運營。
三是整合相關資金資源渠道。在充分利用預算和債券工具的同時,地方政府要統籌運用中央轉移支付、地方自有資金,合理用于存量項目建設成本和運營補貼。PPP存量項目涉及具體行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用好相關資金,有力保障各行業領域存量項目平穩實施。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將PPP存量項目納入今后相關增量政策中統籌考慮”等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