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華多次獲記功獎勵,2011年由無期減至19年,2014年再減1年9個月
據新華社電 河北省女子監獄7月31日向記者證實,于2009年被判無期徒刑的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已獲減刑,刑期減至17年3個月。
河北省女子監獄31日就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減刑一事向記者作出說明:2009年4月2日以來,罪犯田文華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田文華認罪伏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教育和勞動改造,先后獲得考核記功獎勵3次,被評為2010年度獄級改造積極分子,確有悔改表現。
2011年11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其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改為6年。減刑后,田文華因改造表現較好,陸續獲得多次記功等獎勵,且無違規違紀行為,2014年5月,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9個月。
河北省女子監獄表示,罪犯田文華減刑事宜,均嚴格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辦理,經過了嚴格的程序和多次獄內公示,系依法依規進行。目前,田文華仍在監獄服刑。
河北省女子監獄表示,將一如既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罪犯刑罰,也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
■ 新聞回放
2008年 三鹿集團奶粉中摻加三聚氰胺事件引爆全國奶粉質量安全危機。
2008年12月31日 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等企業高管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方認為田文華等人對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負有直接責任,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田文華當庭承認指控屬實。
2009年1月22日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00多萬元,分別判處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有期徒刑15年、8年、5年。此后田文華提起上訴。
2009年3月26日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田文華被維持原判。 據新華社電